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绥化市北林区麦芒田生鲜食品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姜旭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1202MACF42R363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商业局家属楼106号(申报承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北林市监处罚[2023]265号
经调查,该超市经营者姜旭于2023年4月份兑下的该超市,于2023年4月19日,在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商业局家属楼106号重新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由其母亲于季贤负责“绥化市北林区麦芒田生鲜食品超市”的现场经营,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5月17日现场检查时,该店经营者姜旭不在现场,该店负责人于季贤全程陪同检查,该超市经营的这4桶预包装转基因“金龙鱼”纯香大豆油是由经营者姜旭在2023年4月份兑下该超市时,原来经营者在哈尔滨嘉诺康商贸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6日购进的,该超市负责人于季贤提供的进货票据显示购进1件(4桶)“金龙鱼”纯香大豆油,每桶“金龙鱼”纯香大豆油购进价是55元每桶,零售价是69元每桶,共计购进1件(4桶)购进价是220元,该超市一直未卖出过“金龙鱼”纯香大豆油,执法人员在该超市转基因大豆油的货架处没有发现标示(所经营的“金龙鱼”纯香大豆油是转基因豆油)字样,该超市经营的转基因食品未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当事人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证据二: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 证据三: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各1份; 证据四:当事人提供的供货方手续及检验合格证明文件1份 证据五:当事人提供的进货单据复印件1张 证据六:《现场笔录》1份; 证据七:《询问笔录》1份; 证据八:现场照片2张; 证据九:《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 证据十:《财物清单》1份; 证据十一:《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询问人、被询问人签字认可。
罚款0.5万元#
5000.00元
绥化市北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3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绥化市北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