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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辉公裕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兴莲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929MAB2YLKD5D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双丰镇双河村七组2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白河市监处罚〔2026〕7号
2025年11月8日以来,我局陆续收到多份投诉举报信分别反映称: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8日、2025年11月18日分别通过抖音平台在“白河县辉公裕食品”购买的由白河县辉公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兔肉干,该产品外包装盒(500g)与盒内的大包装袋(250g)及独立的小包装袋(铝箔纸袋)标注的配料表、营养成分表不一致;配料表中标注有“天然调味料”,未标出具体所使用成分名称;标注的执行标准GB/T 23586-2009已废止等问题。2025年11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白河县辉公裕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核实,在该单位库房内发现有3盒净含量为500g的礼盒装“兔肉干”,该“兔肉干”包装盒侧面标注的标签内容为:产品名称:兔肉干,配料表:兔肉、食用盐、菜籽油、红干辣椒、天然调味料,净含量:500g,执行标准:G/BT 23586-2009,生产许可证:SC10461092900850,生产日期:见喷码,保质期:12个月,生产企业:白河县辉公裕食品有限公司,电话:0915-7062966,营养成分表等内容。执法人员通过负责人童龙军手机“抖店”APP点击进入“白河县辉公裕食品”店铺页面主页,点击“商品管理”,显示有:售卖中23,已下架4,在售卖中发现有“礼盒装兔肉干500g装”,销量14,库存4985,¥98,点击商品显示该包装图片侧面标签与上述库房内库存的包装盒标签一致,投诉举报人举报的情况属实。 经查,该款礼盒包装的兔肉干是根据订单生产,接单后生产销售,同种包装盒兔肉干先后共售出15盒,销售价为98.00/盒,货值金额共计1470.00元,即违法所得为1470.00元。
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被依法扣押的不合格包材;2.没收违法所得1470.00元;3.罚款1500.00元。罚没款合计2970.00元。
1500.00元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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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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