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福民好又多生活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宛新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0124MA2NY77T8H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城东大道23号庐江大剧院幢1层商业5-8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庐市监罚字﹝2023﹞775号
2023年8月16日,本局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下载由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编号为:№:ZQJY-2023-W0713144,报告显示被抽样单位庐江县福民好又多生活超市经营的多味花生(五香味)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核查,你单位经营的多味花生(五香味)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本局于2023年8月16日立案调查。经查明,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3年07月17日,检测机构对你单位经营的多味花生(五香味)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样样品数量为2.746kg,2023年8月15日出具的检验报告(№:ZQJY-2023-W0713144)酸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有较好认识主动采取召回赔付等措施积极整改主观上没有故意行为货值金额不大等情节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本)》第(122)条第二款“符合裁量基准第(116)条减轻处罚情形之一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以及裁量基准第(116)条第(一)款涉案物品不属于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下”的规定本局综合考量后予以减轻处罚。 本局作如下处罚:一、罚款5000元;二、没收违法所得9元。
5000.00元
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