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野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00059532293XT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长治市壶关县黄山乡牛盆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1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0-02-20
(2020)苏0903民初10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9-26
2020-05-06
(2020)苏0903民初103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103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7-02-16
2017-02-16
(2017)晋0427执11号
长治县智通商砼有限公司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6-11-29
2016-11-29
(2016)晋0427民初7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长治县智通商砼有限公司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107945.60元
民事案件
4
2016-11-25
2016-11-25
(2016)晋0427民初67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长治维特衡器有限公司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3488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16-01-14
2016-01-14
(2015)壶民初字第8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潞安华亿实业有限公司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142895.00元
民事案件
6
2015-12-31
2015-12-31
(2015)壶民初字第7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博太科电气(山西)有限公司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3-12-04
2013-12-04
(2013)长民初字第379号
劳动争议
山西长治红山煤业有限公司诉王*、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79.5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壶)煤监管罚﹝2026﹞1-1号
2026年1月22-23日,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和壶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1、机运队皮带检修工马月方2026年1月23日八点班,7:27-9:48分工作期间,未随身携带定位卡,人卡分离。2、油脂库周围未设置“易燃易爆”“严禁烟火”等警示标志的安全隐患。以上事实第一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第二条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应当立案调查。
该公司第一项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第二条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规定,第一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合并处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35000.00元
壶关县应急管理局
2026-02-27
2
晋(壶)煤安罚﹝2026﹞1-1号
2026年1月22-23日,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和壶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1、机运队皮带检修工马月方2026年1月23日八点班,7:27-9:48分工作期间,未随身携带定位卡,人卡分离。2、油脂库周围未设置“易燃易爆”“严禁烟火”等警示标志的安全隐患。以上事实第一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第二条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应当立案调查。
该公司第一项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第二条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规定,第一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合并处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35000.00元
壶关县应急管理局
2026-02-27
3
晋(壶)煤安罚﹝2025﹞2号
2025年10月30日-31日,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壶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15501回采工作面75#支架初撑力为5.8兆帕,不符合《规程》要求的安全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立案调查。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按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合并处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壶关县应急管理局
2025-11-28
4
晋(壶)煤安罚﹝2025﹞1号
2025年8月7日-8日,壶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1、壹台运料无轨胶轮车无日常检修记录,无维护保养记录;2、2025年8月7日8点班地面叉车司机无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作业的安全隐患涉及行政处罚。上述行为第一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第二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和《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立案调查。
该企业第一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第二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和《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第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按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按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合并处人民币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50000.00元
壶关县应急管理局
2025-09-01
5
晋(壶)煤安罚﹝2023﹞1-002号
2023年8月21日,壶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共检查时发现问题8条,其中五采区回风掘进面未执行《作业规程》要求,迎头“敲帮问顶”制度执行不到位,伞檐未处理;15201综采工作面机头段未执行《作业规程》要求铺设顶网的2条安全隐患涉及行政处罚。以上事实分别涉嫌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六条、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应当立案调查。
该煤矿行为行为分别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六条、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该煤矿作出责令限期改正,2项(分别处人民币贰万元)合并处人民币肆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0000.00元
壶关县应急管理局
2023-09-12
6
(长)应急罚﹝2023﹞MK-86号
五采区回风巷临时水仓位于带式运输机非行人侧,人员跨越带式输送机处未设行人过桥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长治市应急管理局
2023-07-10
7
(长)应急罚﹝2023﹞MK-87号
五采区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掘进迎头前10m内工字钢排距为1m,大于安全措施中0.8m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长治市应急管理局
2023-07-10
8
晋(壶)煤安立﹝2023﹞1-001号
2023年2月27日至3月2日,壶关县应急管理局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1、15201综采面60#支架缺少逼帮千斤顶,无法逼帮;2、安全帽抽检中,有2顶安全帽过期;3、15201运输顺槽皮带机头未悬挂安全警示牌的安全隐患。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应予立案调查。
该公司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以及山西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壶关县应急管理局
2023-04-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