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道里区每日佳综合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曹桂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02MAC1J8GE1X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一道街副4号1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道里市监处罚〔2026〕127号
经调查,卷烟进货方面,该店所售卷烟进货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是该店在2023年10月20日烟草证到期前购入的卷烟,烟草证到期后还没销售完,这部分卷烟有44条,合计成本6561.8元。另外一部分是该店外购的卷烟,这部分外购卷烟有59条,合计成本9003.5元。该店自述其外购卷烟是从超市同行手中所购买,没有进货票据,现已无法联系上此超市同行。卷烟销售方面,2023年10月20日至2026年1月8日,该店共违法销售卷烟11167元,共获利1647.71元。
调查认定的事实:
1.从2023年10月20日该店烟草证到期之日起,至2026年1月8日之间,该店在经纬街十一道街京东便利店内从事无证售烟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持续时间段为“2024年2月29日-2025年7月28日”“2025年10月8日-2026年1月8日”两段,至案发该店共计无证销售卷烟违法所得为1647.71元。
2.当事人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零售业务行为的违法经营总额共计11167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曹桂奇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违法主体是哈尔滨市道里区每日佳综合超市。
2.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情况说明,证明该店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零售业务的违法事实。
3.卷烟进货明细账表、卷烟销售明细账表、微信支付截图、支付宝支付截图,证明该店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零售业务行为的违法经营总额共计11167元,无证销售卷烟违法所得为1647.71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拟对当事人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零售业务的行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1647.71元,处违法经营总额20%的罚款2233.4元。
罚没款合计3881.11元。
2233.40元
-
2026-05-2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纬所
2
2023-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