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醴陵市丙炎食品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叶丙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0281MA4NQPYT92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醴陵市孙家湾乡龙虎湾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醴市监处罚字【2024】148号
当事人于2024年3月11日从醴陵市中农联市场大鹏交易区6-7号门面醴陵市余建午蔬菜批发配送中心购进1件小红椒共26斤,购入价是每斤3.2元,共85元。采购时当事人未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质。当事人购回后以每斤3.98元的价格对外销售。至调查时止,该批小红椒已经全部销售,销售额共计103.48元,获利润是18.48元。 2024年3月12日,本局执法人员陪同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测人员一起出示证件并说明来意后按程序对当事人店中销售的小红椒进行了抽样。2024年3月29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对所抽样品出具了检验报告(NO:4303240307556-S)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啶虫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4月2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书(NO:4303240307556-S),并对当事人经验场所进行了检查。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检查时当事人未能提供购进票据及未建立食品购进验收记录。
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18.48元,对当事人处罚款5000元,共计5018.48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7
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14
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