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蔡纯香 | 注册资本:16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1602779999179K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紫金县紫城镇西郊B-6开发小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1-07
(2024)粤15民终1461号
劳务合同纠纷
广东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高**,惠州市昌盛建筑劳务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11-05
(2024)粤1502民初2426号
劳务合同纠纷
高**
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昌盛建筑劳务管理有限公司
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
3
2024-09-18
(2024)粤0104民初305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广东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4
2024-09-18
(2024)粤0104民诉前调74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广东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5
2024-08-19
(2024)粤0104民诉前调74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广东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6
2024-04-17
(2024)粤1621民初82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广东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黄塘镇庙前村村民委员会
紫金县人民法院
7
2024-03-19
(2023)粤1621民初244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唐**,河源市华诚管道有限公司
刘**,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义容镇安全村村民委员会,广东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紫金县人民法院
8
2024-02-22
(2023)粤1621民初2919号
合同纠纷
紫金县鸿基油品贸易有限公司
黄**,广东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紫金县人民法院
9
2024-01-25
(2024)粤16民终7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东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紫金县石王混凝土有限公司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4-01-08
(2023)粤1621民初2919号
合同纠纷
紫金县鸿基油品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黄**
紫金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2-05
(2024)粤0104民初305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广东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
2024-07-31
(2024)粤0104民诉前调74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广东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3
2023-12-28
(2023)粤16民终185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广东中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吴**
裁判文书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11-18
2023-09-26
(2023)粤1621民初2180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黄**、黄**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6-20
2020-12-25
(2020)粤1621民初24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源市三禹混凝土有限公司、广东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12-23
2019-01-08
(2018)粤1602民初281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源市三禹混凝土有限公司、广东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4-30
2020-11-26
(2020)粤1402执1490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杜*、广东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河江综执劳监字﹝2024﹞第16号
2024年2月4日,我局接到刘志龙、黄大忠、黄茂全等39名农民工投诉你单位拖欠其2020年5月至2023年6月工资共计人民币1745160元。我局于2024年2月20日依法对你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河江综执劳监字〔2024〕第16号),责令你单位在2024年2月27日前依法支付刘志龙、黄大忠、黄茂全等39名农民工的工资,你单位逾期仍未支付。
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14000元(壹万肆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14000.00元
河源江东新区行政综合执法局
2024-04-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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