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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灌薯香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德发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20723MA1XJJFMXL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侍庄街道吴王村村委会北侧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灌云市监处罚〔2024〕109号
2024年1月13日我局接12345工单(工单编号:PF202401130003;标题:关于无证生产的问题;诉求内容:服务对象先生反映1月1日在抖音购买3袋汤圆,支付59.9元,商家地址为灌云县侍庄街道吴王村村委会北侧,连云港灌薯香食品有限公司只有速冻饺子和速冻薯粉包子的生产许可,无糯米猪油芝麻汤圆的生产许可,属于超范围生产等信息。)举报连云港灌薯香食品有限公司无证生产。 2024年1月15日,我局对连云港灌薯香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食品类别为速冻食品,食品生产许可证品种明细表中品种明细一栏显示(生制品(速冻饺子)(GB19295)、生制品(速冻薯粉包子)(SB/T10379)),该公司未有生产花生猪油芝麻汤圆的许可,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对该公司未经许可生产销售生产花生猪油芝麻汤圆一事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灌云市场责改〔2024〕302005号)。2024年1月22日,我局对连云港灌薯香食品有限公司再次进行检查发现,仍然生产销售花生猪油芝麻汤圆,为查明事实真相,申请立案调查。 经查,连云港灌薯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花生猪油芝麻汤圆销售给苏北来哥食品(连云港)有限公司,经抖音账号为苏北来哥食品的网店进行售卖。截止案发,连云港灌薯香食品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9日、2023年12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20日、2024年1月21日、2024年1月22日分七个批次共530斤,以2.5元/斤的价格销售给苏北来哥食品(连云港)有限公司,总货值金额1325元,违法所得1325元。
罚款金额3,975元;没收违法所得1,325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3975.00元
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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