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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意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雷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35MA7M0T5U67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二环南路西段415号3幢10101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莲市监处罚〔2025〕369号
2025年9月24日,桃园路所执法人员接举报,到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二环南路415号3幢10101室西安意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三台电梯,两台正在使用。现场未见定期检验资料。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依法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莲市监特令【2025】第080107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莲市监强制【2025】0802019号),要求其停止运行该设备。 2025年9月29日,因当事人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执法人员报请分管领导予以立案调查。 2025年10月23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依法询问,当事人对于二环南路415号3幢的三台在用的特种设备没有进行维护保养以及未经定期检验的事实予以认可。
建议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50000.00元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2
2
莲市监罚〔2025〕369号
西安意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二环南路415号3幢10101室使用三台电梯(识别码分别为0409341/0409342/0409343),没有进行维护保养,未经定期检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和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以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相关特种设备,并给予当事人罚款50000元对行政处罚。
50000.00元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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