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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勐混玉窝凤服装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玉儿丙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2822MA6PK4190Y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勐混镇勐混农贸市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2〕010148号
玉儿丙未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新版痛风特效药;案发时,新版痛风特效药已销售4瓶(80粒/瓶),共获销售金额人民币120元(大写:壹佰贰拾元),现场扣留未销售的新版痛风特效药6瓶。
玉儿丙未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新版痛风特效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在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综上,玉儿丙未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2、没收违法所得:120元(大写:壹佰贰拾元整) 3、没收新版痛风特效药:6瓶(80粒/瓶) 合计:罚款:1120元整(大写:壹仟壹佰贰拾元),没收新版痛风特效药:6瓶(80粒/瓶)
1000.00元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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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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