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贝克机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建明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817877211181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姚江镇渔江村(皋埂自然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诸综执罚决字﹝2025﹞第001792号
当事人浙江贝克机械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2年下半年在姚江镇渔江村学院路98号建设厂房,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工程造价贰佰伍拾捌万捌仟肆佰零贰元整(¥2588402)百分之七的罚款,计人民币壹拾捌万壹仟壹佰捌拾捌元壹角肆分整(¥181188.14)。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省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https://pay.zjzwfw.gov.cn)或者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以工程造价贰佰伍拾捌万捌仟肆佰零贰元整(¥2588402)百分之七的罚款,计人民币壹拾捌万壹仟壹佰捌拾捌元壹角肆分整(¥181188.14)
181188.14元
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