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林锂新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飞飞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2802MA49E72J68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理智社区(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3-09
(2022)皖0604民初20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
2
2023-03-09
(2022)皖0604民初20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淮北市隆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赖**,湖南盛利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嘉纬锂能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林锂新能源有限公司,黄**,东莞市鑫鹏锂能科技有限公司,黄**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
3
2022-12-20
(2022)皖0604民初20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
4
2022-12-20
(2022)皖0604民初20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淮北市隆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盛利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嘉纬锂能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林锂新能源有限公司,东莞市鑫鹏锂能科技有限公司,赖**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19
2022-03-08
(2022)皖0604民初2025号之三
买卖合同纠纷
淮北市隆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嘉纬锂能科技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利市监处罚﹝2024﹞309号
经查,根据2024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部署,2024年6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北京泰瑞特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对当事人进行抽样,抽样人员对其生产的可充电锂离子电池(生产日期:2024年6月11日,规格型号:18650/1200mAh)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经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为GJD2024-0165)的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重物冲击、燃烧喷射项目不符合GB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依据《电子产品用锂电池和电池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具体如下:1.检验项目:重物冲击,技术要求:电池按7.7的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检测结果:c7#~c9#其中c9#样品起火,单项判定:不合格。2.检验项目:燃烧喷射,技术要求:电池按7.9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组成电池的部件(粉尘状产物除外)或电池整体不应穿透铝网。检测结果:c13#~c15#c13#、c14#、c15#样品组成电池的部件(粉尘状产物除外)或电池整体穿透铝网,单项判定:不合格。另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7月24日收到上述报告编号为GJD2024-0165的《检验报告》以及《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上述不合格可充电锂离子电池是当事人于2024年6月11日生产,其规格型号为18650/1200mAh,数量为400030只,其中24只被抽检作为样品,样品是当事人无偿提供;6只用于进行出厂检验;剩下400000只销售给东莞市鑫鹏锂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单价1.1元/只,未付款。综上,当事人生产的可充电锂离子电池(生产日期:2024年6月11日,规格型号:18650/1200mAh)货值金额为440033元,违法所得为0元。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8月10日向东莞市鑫鹏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发布通告,召回有质量问题的可充电锂离子电池(生产日期:2024年6月11日,规格型号:18650/1200mAh)400000只,2024年8月16日该批次可充电锂离子电池经召回退货到当事人仓库,本局执法人员于当天将召回的400000只可充电锂离子电池(生产日期:2024年6月11日,规格型号:18650/1200mAh)实施查封行政强制措施(利市监强制〔2024〕2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不符合规定的可充电锂离子电池,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生产不合格的可充电锂离子电池(生产日期:2024年6月11日,规格型号:18650/1200mAh)400000只;2.处罚款440033元。
440033.00元
利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