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博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国屏 | 注册资本:34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200766811982R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双井子白山泉铁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市)应急罚(2026)9号(哈市)应急罚(2026)10号(哈市)应急罚(2026)11号(哈市)应急罚(2026)12号
1、东部矿段1620m中段Fe15、Fe16、Fe10采准切割工程已基本结束,Fe15采场矿石已采出,大部分形成空区,东西两翼无第二安全出口,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6.1.1.1条的规定,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 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隐患第(一)条第1项的情形,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2、东部矿段五中段矿石运输皮带部分为钢丝线芯非阻燃输送带,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6.4.3.1条的规定、不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 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3〕101号,符合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一、金属非金属地下 矿山重大隐患第(二)条情形,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3、东、西部矿段副井井口燃煤式热风炉距离副井井口12米左右,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9.1.9条的规定、不符合2022年10月编制的《哈密博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白山泉铁矿三采区地下采矿技改工程安全设施设计》(〔Cc42-2022〕工程),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的通知(矿安〔2024〕41号)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隐患第(一)条的情形,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4、东部矿段五中段破碎硐室顶部已安装的10t起重设备无矿安标志,未检验,不符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目录的通知》(矿安〔2022〕123号)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非煤地下矿山矿用产品目录(三)的规定; 5、1790m废弃溜井上口封堵不规范,未设警示标志,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6.1.4.5条的规定; 6、1790m密闭墙没有封堵标识牌且漏风,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6.2.8.6条的规定; 7、1740m溜井卸矿口未设置车挡防坠设施,无安全警示标志,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6.3.4.4条、6.1.4.5条的规定; 8、1680m中段马头门处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组合装置失效。不符合《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范》(AQ-T2034-2023)第5.3条的规定。
对哈密博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处罚47万元,对矿长蔡某某处罚4万元、副总经理董某处罚3.1万元、矿山管理部负责人刘某某处罚0.3万元,总计54.4万元的罚款
544000.00元
哈密市应急管理局
2026-03-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