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振铭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国伟 | 注册资本:1.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1623MAC4EXRW21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海丰街道棣新四路小张家村东门北50米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棣市监处罚〔2026〕96号
经调查,无棣县振铭商贸有限公司2025年07月28日至2026年1月2日在网络店铺“周田优选的小店”上架“重庆特产梁平柚子新鲜水果正宗梁平柚龙滩柚名柚平顶柚10斤包邮”链接销售“梁平柚”。经本局调取千牛后台,搜索“梁平柚”字样,在此期间共计销售“梁平柚”3单,分别是:订单号:4660704144542490532,创建时间:2025-07-31 16:40:51,重庆特产梁平柚子新鲜水果正宗梁平柚龙滩柚名柚平顶柚10斤包邮,净含量:5斤,单价59.99,数量1;订单号:2910776163722605551,创建时间:2025-09-04 16:45:08,重庆特产梁平柚子新鲜水果正宗梁平柚龙滩柚名柚平顶柚10斤包邮,净含量:5斤,单价59.99,数量1;订单号:4745531268901057138,创建时间:2025-09-15 15:31:32,重庆特产梁平柚子新鲜水果正宗梁平柚龙滩柚名柚平顶柚10斤包邮,净含量:5斤,单价59.99,数量1。当事人销售的“梁平柚”是从名为重庆旭溁土特产经营部供货商(侯稣溁)处购进,采取一件代发的模式发货,供货商侯稣溁提供的“梁平柚”产地是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当事人销售的“梁平柚”正常购进价格是29元/5斤,但因供货商实际报价不同还存在28.5元/5斤的情况。2025年7月28日至2026年1月2日期间,“周田优选的小店”店铺向供货商侯稣溁支付的“梁平柚”一共购进3单,两单以29元/5斤购入;一单以28.5元/5斤购入,采购款共计86.5元。当事人销售额共计179.97元,违法所得为93.4元。另查明,“梁平柚”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六四零号)批准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的产品。产地范围为梁山镇23个村、合兴15个村、复平4个村、城东6个村、仁贤7个村、聚奎12 个村、金带10个村、礼让9个村、明达10个村、龙门11个村、回龙 15个村、荫平10个村、云龙12个村、新
盛11个村、文化8个村、屏锦19个村、和林9个村、袁驿10个村、碧山10个村、虎城17个村、七星5个村、石安9 个村、大观8个村,地理坐标:东经107°24'~108°05',北纬30°25'~30°53'.涉案产品产自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不在“梁平柚”的地域保护范围。
当事人涉嫌销售在产地范围外的相同或者类似产品上使用与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相似的名称,误导公众的“梁平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或者帮助他人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营业执照。”,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反不正当竞争执法(14项) 一、经营者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1.没收违法商品、罚款 【较轻】处罚阶次的规定,责令无棣县振铭商贸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拟处罚如下:
一、没收违法所得93.47元,上缴国库;
二、罚款1200元,上缴国库。
1200.00元
无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