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特能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沈育红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0756917868XJ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迎湖工业园(新浪北路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17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特能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李*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2
2024-10-11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特能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2-25
(2024)鲁0103民初73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特能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李*
裁判文书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2
2024-11-01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特能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3
2024-10-10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特能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1-01
2016-12-15
(2016)苏05民初666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慈溪市公牛电器有限公司与苏州公牛管业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9-07-17
2019-04-19
(2019)京行终230号
慈溪市公牛电器有限公司等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
其他案件
3
2019-04-28
2018-09-25
(2017)京73行初8966号
慈溪市公牛电器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相市监处罚〔2026〕00007号
经查:2025年6月6日,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对当事人生产销售给滨湖区蒋裕峰五金店的给水用聚丙烯(PP-R)管材(规格型号:dn20*en2.8,生产日期/批号:2025-04-25)进行定期监督抽查。2025年7月2日,检验机构出具了《检验检测报告》(编号:2025AJJG00334),检验检测结论:经抽样检验,熔融温度Tpm、氧化诱导时间项目不符合GB/T 18742.2-2017标准,判定为不合格。
2025年7月3日,检验机构向当事人邮寄送达了上述《检验检测报告》,当事人认可检验结论,不需要复检。
当事人是一家管材管件生产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生产了400米(100根)上述被抽检的给水用聚丙烯(PP-R)管材(规格型号:dn20*en2.8,生产日期/批号:2025-04-25)。当事人于2025年5月20日以1.75元/米的单价销售给滨湖区蒋裕峰五金店400米上述给水用聚丙烯(PP-R)管材(规格型号:dn20*en2.8,生产日期/批号:2025-04-25),合计金额700元。2025年7月2日产品抽检判定不合格后,滨湖区蒋裕峰五金店于2025年7月10日将剩余的360米上述给水用聚丙烯(PP-R)管材(规格型号:dn20*en2.8,生产日期/批号:2025-04-25)退货给当事人。当事人又于2025年7月11日将360米不合格的给水用聚丙烯(PP-R)管材(规格型号:dn20*en2.8,生产日期/批号:2025-04-25)碾碎报废处理。至案发,当事人生产的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700元,获取违法所得70元。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70元;
2.罚款1400元;
上述两项合计1470元,一并上缴国库。
1400.00元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