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阿瓦提县棉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库车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袁淑英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652902MA79FBTH3C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新城街道杏花苑社区西域乐都B座1505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11
(2024)新29民终2587号
承揽合同纠纷
阿瓦提县棉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库车分公司
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库市监处罚(2025)251号
经调查,当事人存在以下经营行为并收取相应服务费用:1.?2022年10月20日,为业主安装水表1块,开具客户信息为“20-3-203”、票号为4032528的收据;2.?2023年2月21日,为7名业主提供补水卡服务,开具票号为4032531的收据;3.?2023年9月9日,为业主安装水表1块,开具票号为4032535的收据;4.?2023年10月13日,为业主安装水表1块,开具票号为4032536的收据;5.?2025年4月9日,为业主安装水表1块,开具客户信息为“26-2-203”、票号为0422811的收据;6.?2025年4月13日,为2家商户安装电表,开具票号为0422812的收据;7.?2025年4月30日,为业主安装水表1块,开具客户信息为“27-2-104”、票号为4032544的收据。并针对上述服务收取了费用,然而,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0〕129号)规定,文件已明确要求清理取消用电、用水环节的不合理收费,其中“小区业主正常更换电表、水表”相关费用已被纳入清理取消范畴。当事人针对上述为业主安装水表所收取的费用,违反该文件规定,共计违法所得5块水表360*5+1800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0〕129号)中清理取消用水环节不合理收费的相关要求 ,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七项“对政府命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对当事人处以违法所得1倍罚款,即1800元 。
1800.00元
库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