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晓萌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晓萌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283MA1BDT4R5E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海伦市雷炎大街路北兴盛路东北极星主楼东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6〕294号
2026年8月15日,当事人从送货上门推销调味料人员手中购买了“鲜香宝调味料(净含量/规格:454克,20251122)19袋、鲜味宝调味料(净含量/规格:500克,20260610)17袋、鸡精调味料(净含量/规格:1千克,20250917)6袋”,共付款612.00元,当事人对上述涉案调味料销售时,“鲜香宝调味料每袋售价13元(19×13 = 247元)、鲜味宝调味料每袋售价13元(17×13 = 221元)、鸡精调味料每袋售价32元(6×32 = 192元)、共计660元”,上述涉案调味料带有与雀巢产品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截止案发(2026年8月31日),涉案调味料未售出,经营额为660元。
2026年8月31日,经雀巢产品有限公司代理人广州市智成迅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鲜香宝调味料(净含量/规格:454克,20251122)、鲜味宝调味料(净含量/规格:500克,20260610)、鸡精调味料(净含量/规格:1千克,20250917)进行鉴定,为非雀巢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是侵犯雀巢产品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雀巢产品有限公司代理人广州市智成迅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向海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鉴定证明》,该证明载明:“经我公司鉴定,上列鲜香宝调味料(净含量/规格:454克,20251122)、鲜味宝调味料(净含量/规格:500克,20260610)、鸡精调味料(净含量/规格:1千克,20250917)属于侵犯雀巢产品有限公司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当事人不能提供其销售的鲜香宝调味料(净含量/规格:454克,20251122)、鲜味宝调味料(净含量/规格:500克,20260610)、鸡精调味料(净含量/规格:1千克,20250917)的商标所有权证明材料,对商标权利人的《鉴定证明》无异议。
责令改正,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处1000.00元罚款。
1000.00元
-
2026-09-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