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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无底平果园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潘云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0683MA2JPT2D22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黄泽镇滨江路98号第2间(住所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嵊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912号
2023年10月23日,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移交函(绍嵊林移交〔2023〕47号),案件移交材料显示当事人嵊州市无底平果园在嵊州市黄泽镇甲青村无底平实施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当事人嵊州市无底平果园系一家从事水果种植、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和休闲观光活动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潘云标。现查明,为方便交通通行,嵊州市无底平果园于2021年11月办理了占用林地相关的审批手续和林木采伐许可证来开辟修整林间道路,批准的林地面积是4.6亩(3068平方米)。该林间道路施工时间是从2021年12月开始,2022年3月完工。当事人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未按审批路线建设,实际建设的林间道路擅自偏移了原本审批的林间道路。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执法人员已于2023年9月2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嵊自然资规责改〔2023〕0005041号),责令当事人改正。嵊州市天耘林业科技有限公司经实地勘查后制作的使用林地技术鉴定书显示,当事人的涉案林地面积为5.23亩,其中公益林4.21亩,商品林1.02亩。根据嵊州市价格认证中心的价格认定结论书,该地块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为人民币两万三千六百六十一元。当事人嵊州市无底平果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属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
1、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万柒仟叁佰贰拾贰元整(¥47,322.00)
47322.00元
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10-2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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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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