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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观鼎贸易有限公司望谟物业服务中心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封敏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522326761372722R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农贸市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4-01
2022-01-17
(2022)黔2326执82号之一
龙**、贵阳观鼎贸易有限公司望谟物业服务中心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2020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望谟市监处罚〔2026〕43号
当事人于2004年03月02日取得营业执照,地址位于贵州省黔西南苗族自治州望谟县农贸市场,主要业务为门面出租、摊位出租,当事人向市场经营户出租门面、摊位向经营户收取租金,市场内8个生鲜摊位均出租给猪肉经营户经营销售生鲜猪肉并签订合同约定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对出租的摊位、门面负责环境卫生、生鲜肉摊位检疫票据、水电线路管理、生鲜灯管理等检查义务。2026年1月9日,本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市场内生鲜猪肉经营户销售生鲜猪肉时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及生鲜猪肉经营户下达《望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望市监当罚〔2026〕10002号、望市监当罚〔2026〕10001号、望市监当罚〔2026〕100031号、望市监当罚〔2026〕10003号望市监当罚〔2026〕10009号)责令当事人及生鲜猪肉经营户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2026年3月2日,本局执法人员再次到当事人市场内开展检查,发现望谟县刘朝林生鲜肉类店、望谟县张正禹肉食摊、望谟县黄道洪鲜肉经营部在销售生鲜猪肉时使用明显改变感官认知的照明设施,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对生鲜猪肉经营户使用改变生鲜肉色泽照明设备的行为未进行制止及未向本局报告生鲜猪肉经营户违法行为,未尽到市场开办者履行食品安全责任的义务。
罚款1000元整。
1000.00元
望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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