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护神防护装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春红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900MA78KMN88K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纺织大道北侧(楚和服饰厂区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0-07
(2023)新2901民初6311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艾尼瓦尔·麦麦提
新疆护神防护装备有限公司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克苏税稽罚(2025)63号
2021~2022年,你公司从新疆亿茂纺织品制造有限公司、托克逊县华帝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68份,开具内容*纺织产品*布、*纺织产品*布料,金额15,102,005.37元,税额1,963,261.03元,价税合计17065266.40元。你公司收到上述发票当期进行认证抵扣进项税额、计入成本核算。 经核实,2021年你公司作为当地政府指令性生产企业,需购买大量原材料-无纺布进行防护用品生产,经新疆亿茂纺织品、托克逊县华帝服装的法定代表人-吴文理介绍联系,从陕西彬州-林子尧处购买一批无纺布。由于当时情况特殊,新疆对货物运输出入设定交通管制,一般企业日常购销业务无法正常运输。吴文理所属公司当时作为疫情保供企业,能够在全疆范围进行货物运输。经协商,该批防疫物资-无纺布先周转到吴文理处,由其负责接收、安排车辆运输至新疆护神公司生产车间,按约定支付吴文理货款10%的业务介绍费和运输费,货款由王春红-老公任红雨直接支付林子尧。钱货两清后,你公司向林子尧索要发票,本人失联,找吴文理后他表示也联系不上林子尧,但业务由他负责介绍联系,他可以以自己两家公司名义开具相关发票。你公司收到新疆亿茂纺织品、托克逊县华帝服装两公司开具品名为*纺织产品*布、*纺织产品*布料16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经审核发现购买产品名称与实际购买的品名不相符,曾提出重新换开,由于当时处于疫情特殊时期无法重新取得符合规定相关票据,为正常财务核算,在当期对上述发票进行了认证抵扣和作账处理。 你公司属于生产企业,疫情特殊时期作为阿克苏地区指定疫情保供单位,购买原材料经生产加工成防护商品由阿克苏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调拨出售,付款,但在购货过程中未能做到票、货、款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之规定,你公司取得发票属于知道或应当知道非法取得而受让的违法行为。 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1.法定代表人-王春红的询问笔录,公司情况说明,企业对公账户资金明细等资料,共同证明你公司购买原材料-无纺布货款支付、发票取得的事实。 证据2.公司2021年7月5#、11月139#.140#、2022年3月105#会计凭证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10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12-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