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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荣桂祥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肖云志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2MA284NMH15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龙山镇农垦场龙镇大道68号2幢1楼103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溪应急罚决﹝2024﹞第000335-1号
主要违法事实:宁波荣桂祥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保温箱、塑料制品、模具的制造、加工等。厂房一处出口未设置标志明显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灯。厂区滚塑区域有8瓶(48公斤每瓶)的丙烷气体随意放置,气体放置区域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未设置排风装置等,不符合GB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8.3.3、GB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9.3的国家标准。其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已构成违法。处罚种类和依据: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慈溪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宁波荣桂祥塑料科技有限公司2项违法行为合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果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慈溪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生产经营场所未设有标志明显的出口和涉危险物品的使用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行为分别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贰万元整,合并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40000.00元
慈溪市应急管理局
2024-1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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