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艾美丽美容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贤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16MACE51RU9J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鼎山大道468号祥瑞水木年华湖上40幢2-1号至2-5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27
(2024)渝0116民初6284号
侵权责任纠纷
辜*
李**,江津区艾美丽美容中心,厦门尚妃美容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2
2024-05-28
(2024)渝0116民初6284号
侵权责任纠纷
辜*
厦门尚妃美容有限公司,李**,江津区艾美丽美容中心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3
2023-11-23
(2023)渝0116民初14331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辜*
江津区艾美丽美容中心,厦门尚妃美容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津市监处字(2023)341号
2023年4月10日,我局接到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鼎山大道468号祥瑞水木年华湖上40幢2-1号至2-5号的江津区艾美丽美容中心12345电话投诉。接到投诉后,我局于2023年4月11日到该当事人经营场所进一步核实情况并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标有“VIP诊疗室1”的房间内发现了以下1种产品:Needle Roller,共100盒,2盒已拆封,98盒未使用,产品外包装无任何中文标识。其中是在房间内小推车上发现的2支已拆封的Needle Roller产品(该产品由支架、滚轮、不锈钢针、手柄等组成,非无菌提供),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上述产品的进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
另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3月20日在淘宝APP的“妍熙管理中心”网店以每盒6.5元的价格下单了Needle Roller(滚针),共100盒,当事人购进该批产品主要用于经营项目中体表特定部位的局部刺激,实施滚针疗法;由于当事人使用上述医疗器械并未对外单独收取费用,按照上述医疗器械的购进价格计算,其货值金额为650元(6.5×100)。因当事人未建立上述医疗器械使用记录台账,无法查实上述医疗器械超过有效期限后当事人使用的数量,违法所得无法查清。本局认为,医疗器械安全关乎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禁止经营和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本案中,当事人使用的Needle Roller(滚针)由支架、滚轮、不锈钢针、手柄等组成,非无菌提供,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该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当事人无法提供该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规定,属于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
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10000.00元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