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天桥乡万刚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万刚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27MA6EJ8137X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天桥乡龙凤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凤市监处[2023]111号
经调查,涉案小型插头系万刚通过拼多多平台以15.22元/10个、8元/10个的价格各购进10个,共计20个,以9.88元/10个的价格购进10个小型开关,截止被我局查获之日,小型开关以2元/个的价格售出1个,小型插头以2元/个的价格售出7个,违法所得共计16元。无包装标识发酵玉米饵料售价5元/包,无包装标识发酵麦粒饵料售价5元/包,过期五谷杂粮腥香饵料售价8元/包,过期一款不空军饵料售价8元/包。计算货值金额共计172.5元,因万刚未建立进销货台账,无法得知饵料、消毒液过期后销售数量,所以计算违法所得只有16元。
上诉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凤冈县天桥乡万刚副食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万刚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质情况及我局有管辖权。
2.2023年8月8日《现场笔录》1份,证明案件来源及当事人销售过期产品及无包装标识产品的违法事实。
3.2023年8月8日拍摄涉事产品照片共9张,证明当时现场检查情况及产品无包装标识、过期的事实。
4.2023年8月23日万刚《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时现场检查情况及万刚销售过期产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没有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的事实。
5.2023年8月23日,万刚拼多多购买页面截图2张,证明开关、插头单价、购买数量及违法所得16元的事实。
6.2023年8月23日凤冈县天桥镇龙凤村主任游登山《询问笔录》1份,证明万刚家庭困难的事实。
罚款0.024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249.00元
遵义市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