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乐耕幼学园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晓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9ULW9260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81号首层、二层、三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海市监处罚﹝2025﹞13号
2024年05月27日本局2名执法人员前往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情况如下:1.当事人开门营业,现场能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查。2.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厨房,见工作人员正在制作餐食,在厨房操作台上见“恒顺料酒”一瓶(生产日期:20221105,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500ml,已开封)与“海天番茄沙拉”(生产日期:20230213,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250g,已开封)等保质期内的食品调味料放在一起。在厨房冷藏柜内见“养身金汤”一袋(生产日期:2023年5月4日,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200g,未开封)与“毛血旺底料”(生产日期:2023年6月9日,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185g,未开封)等保质期内的食品调味料放在一起。在厨房食品添加剂柜内见“香满园高活性干酵母”(生产日期:20220917,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5g,未开封)与保质期内的“安琪高活性干酵母”(生产日期:20230909,保质期:24个月,净含量:12克,未开封)放在一起。现场未见其他过期食品调味料,现场未见上述过期食品调味料和购进单据、供应商资质证明等材料。3.执法人员现场依法扣押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调味料。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本局于2024年05月27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明:生产日期为20221105,保质期为18个月,净含量为500ml的“恒顺料酒”一瓶(已开封)、生产日期为2023年5月4日,保质期为12个月,净含量为200g的“养身金汤”一袋(未开封)、生产日期为20220917,保质期为18个月,净含量为5g的“香满园高活性干酵母”9袋(未开封)是当事人用于制售“炒肉”、“猪肉汤底”、“炸油条”等菜品的食品调味料,截至2024年05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当日,上述“恒顺料酒”、养身金汤”、“香满园高活性干酵母”均已超过保质期。根据调查取得的证据,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调味料加工食品的货值金额无法计算,最终认定为不足1万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另查明,当事人在购进涉案食品调味料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调味料加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涉案过期食品数量较少,至今未有证据证明其行为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后果,符合减轻处罚情节,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生产日期为20221105,保质期为18个月,净含量为500ml的“恒顺料酒”一瓶(已开封)、生产日期为2023年5月4日,保质期为12个月,净含量为200g的“养身金汤”一袋(未开封)、生产日期为20220917,保质期为18个月,净含量为5g的“香满园高活性干酵母”9袋(未开封);2、罚款20000元。当事人购进食品调味料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综上,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警告;2、没收生产日期为20221105,保质期为18个月,净含量为500ml的“恒顺料酒”一瓶(已开封)、生产日期为2023年5月4日,保质期为12个月,净含量为200g的“养身金汤”一袋(未开封)、生产日期为20220917,保质期为18个月,净含量为5g的“香满园高活性干酵母”9袋(未开封);3、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