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龙新医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飞飞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221325827700Q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龙江镇正阳路育才教师公寓3#楼00单元01层0001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龙市监处罚﹝2024﹞10006号
经调查,龙江县龙新医药有限公司于2015年06月12日向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2022年07月20日变更登记,2022年01月04日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01月03日。2023年12月6日,龙江县龙新医药有限公司从黑龙江卓辰医药有限公司(现齐辰医药(齐齐哈尔)有限公司)购进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10盒,标示生产厂家河南全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规格10毫克×9支,批号230604,购进价10.10元/盒,购进金额合计101.00元。10盒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已于2023年12月10日之前全部销售给消费者,销售价13.00元/盒,收入金额合计为13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劣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劣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之规定,建议对龙江县龙新医药有限公司没收其违法所得130.00元。
-元
龙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