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赵爱平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爱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582MAD30MNR00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玉阳街道环城南路62号(吉美家广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当阳市监处罚〔2023〕231号
经查:第22771239号《注册商标证》“SLEEMON”由喜临门家具股份有公司于2018年02月21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注册,有效期至2028年02月20日。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国际分类:20)第20类:家具;办公家具;床垫;床;长沙发;软垫;竹工艺品;枕头;羽绒枕头;室内百叶帘。 第34022594A号《注册商标证》“喜临门”由喜临门家具股份有公司于2019年08月28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有效期至2029年08月27日。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国际分类:20;24;35)第20类:办公家具;家具;细木家具;软垫;室内百叶帘;床垫;沙发。2005年6月23日国家工商总局认定“喜临门”为中国驰名商标。 喜临门公司委托朱倩倩(身份证号330683199609194425)在全国范围内对任何侵犯“喜临门”、“sLeemon”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直接或委托有权机构进行调查、收集证据,与侵权人沟通、交涉,向行政机关举报、投诉,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以及采取其他一切合法措施以维护商标的合法权益。 2023年9月,当事人清除其它品牌的家具商标标识后,在淘宝网上购买10套“喜临门”、“sLeemon”商标标识,未经喜临门公司的许可,将其中4套粘贴在其它品牌的家具上,另外6套自行销毁。2023年9月14日,当事人将上述自行粘贴“喜临门”、“sLeemon”商标的家具出售给消费者陈*芝,包括沙发、木制床、软床、餐桌等,销售金额共计11000元。2023年10月19日、20日陈*芝分两次将购买的上述家具拍照后发送到喜临门公司并委托其鉴定。2023年10月27日,喜临门公司出具《喜临门产品鉴定书》,鉴定意见及结论为:“以上沙发、床、餐桌标识字体与材质与喜临门产品有明显区别,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未授权或许可任何工厂或商家生产以上产品和标识。消费者陈*芝购买的沙发、床、餐桌为假冒喜临门商标产品。”2023年10月24日,陈*芝向12345投诉其购买的上述商品品牌存在问题。2023年10月26日,经我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调解,由当事人退换部分商品并补偿费用2000元,双方达成和解。因当事人删除了与制作上述商标标识商家的聊天及交易记录,办案人员无法取得制作上述商标标识销售商家的网址链接、店铺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另查明:当事人未经喜临门公司授权,在店铺招牌、宣传装饰中,以及其他宣传活动中,擅自使用“喜临门”、“sLeemon”商标字样。因双方曾经合作加盟,喜临门公司对此予以谅解,并出具《谅解书》,不追究当事人上述侵权行为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罚款11000元。
11000.00元
当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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