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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客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胡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11527725849204U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淮滨县平安大道北侧白露河北延伸线20米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26
(2024)豫1521民初337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客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分公司
罗山县人民法院
2
2024-03-21
运输合同纠纷
刘**
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客运公司
淮滨县人民法院
3
2023-06-26
(2023)浙0109民初799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张**,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客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4
2023-05-25
保险纠纷
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客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
淮滨县人民法院
5
2022-11-03
(2022)豫1521民初343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怀王贞贞王优优张传秀胡宪阳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吴**,徐**,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客运公司
罗山县人民法院
6
2019-11-29
(2019)鄂09民终191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
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客运公司,李**,徐**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19-08-28
(2019)鄂0922民初170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徐**
李**,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客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
孝感市大悟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3-08-03
(2013)润南民初字第25号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句容市公路长途客运有限公司
关*,上海昌楼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1-27
2021-09-17
(2021)豫1525民初68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387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0-08-19
2020-07-01
(2020)豫1525民初377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金**与黄**、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客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0782.30元
民事案件
3
2020-05-18
2020-04-28
(2020)豫1528民初39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客运公司与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4-16
2019-09-25
(2019)鄂0922民初170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徐**与李**、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客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1124.70元
民事案件
5
2019-12-27
2019-04-08
(2019)豫15民终30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5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9-11-18
2019-11-13
(2019)豫1528民初636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客运公司与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10-22
2018-06-12
(2018)豫1527民初72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樊**与王**、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客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9299.30元
民事案件
8
2019-10-22
2018-07-27
(2018)豫1527民初156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符*与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客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91782.98元
民事案件
9
2019-03-01
2018-02-06
(2018)苏0509行审88号
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管理处与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客运公司行政非诉审查裁定书
行政案件
10
2019-01-01
2018-12-05
(2018)豫1527民初349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汤**与王**、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客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5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湖运政罚﹝2026﹞04J52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9
2
湖运政罚﹝2026﹞04J51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9
3
杭运政罚﹝2026﹞3049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2月02日05时07分,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萧山汽车站西侧公交站检查时发现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客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客运公司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萧山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6-03-18
4
昆山交路执﹝2026﹞206号
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
罚款壹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1000.00元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13
5
杭运政罚﹝2026﹞4038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1月07日09时58分,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良渚街道马角洋桥北公交站检查时发现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客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客运公司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2026-02-11
6
吴江交路执﹝2026﹞103号
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客运公司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
罚款壹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1000.00元
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局
2026-02-11
7
杭运政罚﹝2026﹞3019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2月05日09时25分,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中国石化高运加油站检查时发现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客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客运公司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萧山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6-02-09
8
豫郑交罚字(2026)20-0005号
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客运公司豫S8828L开展定制客运服务的班车客运经营者未随车配备便携式安全检查设备案
罚款1000.00
1000.00元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7
9
溧阳交路执﹝2026﹞19号
2026年01月16日09点45分,我中队执法人员严冰、李舒超在长深高速溧阳西收费站附近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排驾驶员洪涛驾驶的宇通牌47座大型普通客车豫S63789(黄)在长深高速溧阳西收费站附近停车带客,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查,大型普通客车豫S63789(黄)是往返于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和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的客运车辆,根据大型普通客车豫S63789(黄)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显示该车辆途经线路为淮固高速、沪陕高速、沪蓉高速、长深高速,该车辆中途停靠站点为:无,车辆豫S63789(黄)行驶至长深高速溧阳西收费站附近带一名未落实安检、实名制等行为的男乘客一同前往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客运价格按每位乘客130元计算(乘客刚上车,运费没有收取)。当事人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被我执法人员查获。
罚款壹仟元
1000.00元
溧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7
10
杭运政罚﹝2025﹞30224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9月29日12时27分,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萧山高运加油站检查时发现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客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客运公司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萧山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5-10-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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