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汉台区健旺食品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海心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702L256588054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铺镇白杨村2号信箱氢氧站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汉市监处罚〔2025〕72号
2025年7月30日,我局接编号为2025CSP1424《检验报告》,报告显示当事人生产经营的“东北酥饼”(生产日期:2025年5月9日;规格:600克/盒;保质期:6个月)经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过氧化值实测值0.49g/100g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标准要求≤0.25g/100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8月4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整改并对涉案产品进行召回,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未发现有涉案批次产品。2025年8月4日,当事人向抽检单位提出复检申请,2025年9月1日执法人员收到复检报告,报告显示复检样品经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仍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要求(技术要求≤0.25g/100g,检验结果0.64g/100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当日予以立案调查,并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违法事实,2025年11月17日调查终结。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涉案产品为当事人2025年5月9日生产35件(每件10盒),共计350盒;截至案发涉案产品已全部销售完,售价为每盒6.5元,货值金额2275元,违法所得2275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275元。
2、罚款30000元。罚没款合计32275元。
30000.00元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5
2
汉区市监处罚﹝2024﹞035号
生产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539.5元;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汉中市汉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