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嘉卿电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资明义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1900MA7G14D2XU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西太隆河西路264号1栋20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4﹞151030075号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于2023年8月23日对当事人生产的LED液晶显示器(商标:SAST先科;型号规格:JQA20E12Vdc,2.5A)进行抽样检验。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于2023年9月20日签发检验报告(编号:Z2308XJ8888-00038),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能源效率不符合GB21520-2015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依据2023年广东省计算机显示器产品能效标识专项计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判定为不合格。”。我局已于2024年7月30日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报告》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当事人抽检不合格的LED液晶显示器(商标:SAST先科;型号规格:JQA20E12Vdc,2.5A)是其于2023年8月20日生产的,共生产了2台,生产成本150元/台,销售价为165元/台,一共销售了2台,销售额为330元,货值为330元。利润为30元。当事人所生产的上述产品的货值为330元,销售期间牟取违法所得30元,于2024年7月30日被我局查获。
1.罚款33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
330.00元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