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兴隆台区奥百思特百货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欧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11103MAC355BM29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创新街道石油大街102号水游城商场S-L13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盘市监处罚[2023]470号
1、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的规定。
2、当事人经营无合法来源凭证的进口商品的行为,违反了《辽宁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进口商品的经营者,应当具有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进货发票、拍卖发票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进口商品合法来源凭证。经营国家规定实施检验检疫进出境商品目录内商品的,还应当具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检验检疫证单。对无合法来源凭证的进口商品,不得购进和销售”的规定。
1.警告;
2.没收涉案化妆品;
3.没收违法所得350元
4.处罚款8372.95元,上缴国库。
8372.95元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