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至臻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星刚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82MA2MB0JT91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东港中路1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处罚﹝2025﹞33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1月5日,当事人在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东港中路某某号生产销售的酸辣无骨鸡爪经检验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生产经营不合格的酸辣无骨鸡爪共获利捌拾元,执法人员现场扣押肆拾贰罐经检验不合格的酸辣无骨鸡爪。<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不合格的酸辣无骨鸡爪肆拾贰罐;2.没收违法所得捌拾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0.00元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