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阳区福徕咖啡工作室(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嫣然 | 注册资本:10.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05MAE3HGG89Q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西桥路2号远洋东方境世界观3号地7栋1单元18楼16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市监处罚〔2026〕13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3月6日以13.5元、于2025年9月11日以14.7元的价格,分别从拼多多平台“中巴矿业”购进“喜马拉雅盐砖”两瓶,支付购货款共计28.2元。当事人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显示,商品编号2501001900喜马拉雅盐块非食用盐。本局认定,当事人使用的上述“玫瑰盐”为非食品原料。
当事人于2025年10月19从拼多多平台“QAISAR官方海外旗舰店”以24.97元价格购进“Himalayan Pink Salt”一袋,包装袋上标注有“perfect seasoning for any recipe”字样,根据网易有道字典翻译,这句话意为“适用于任何食谱的完美调味料组合”。上述“玫瑰盐”为粉色,不符合GB2721-2015中食用盐的感官要求:“食盐的色泽应洁白或无色透明,有光泽;”。本局认定,当事人使用的上述“玫瑰盐”为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当事人于2025年5月30日起使用上述两款“玫瑰盐”制作并在美团平台上经营“重瓣玫瑰海盐拿铁咖啡”共计198杯;于2025年9月25日起使用上述两款“玫瑰盐”制作并在饿了么平台上经营“重瓣玫瑰海盐拿铁咖啡”共计119杯。2025年12月10日当事人将上述“重瓣玫瑰海盐拿铁咖啡”从美团和饿了么平台下架,并将涉案的食材全部销毁。本局认定,当事人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为53.17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经营使用非食品原料制作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罚款6000元。
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当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决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综上,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处罚如下:
1、警告;
2、罚款6000元。
6000.00元
武汉市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