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杭锦后旗又一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少槐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826660968156B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陕坝镇工业园区(大顺城广场斜对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市监处罚﹝2024﹞130号
2024年4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史海峰(执法证号:05100530166)、贾伟(执法证号:05100530211)在进行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杭锦后旗又一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存在:1、在用一台特种设备(锅炉)产品编号:D20031313内部检验有效期至2024年3月7日;2、在用三台叉车(产品编号:1#050251G1945、2#020300W7212、3#020300V596102A)未办理使用登记;3、未书面任命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未落实“日管理、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4、未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未填写锅炉运行,检修记录。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当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杭市监特字[2024]34号),责令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存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2024年4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1、已书面任命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已落实“日管理、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2、已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已填写锅炉运行,检修记录;3、在用三台叉车(产品编号:1#050251G1945、2#020300W7212、3#020300V596102A)已检验完成,待出首次检验报告、叉车使用登记;4、在用一台特种设备(锅炉)产品编号:D20031313内部定期检验已检验完成,在用锅炉(D20031313)超期未检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杭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杭锦后旗知识产权局)
2024-1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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