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石首市调关镇李武农资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武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81MA4EAUUUXR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石首市调关镇石戈垸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石首市监处罚〔2023〕291号
2023年03月10日,当事人从湖北智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购进“施必丰?”复合肥料(总养分≥54%、N-P205-K20、18-18-18、40kg/袋、含氯(中氯)、含缩二脲、生产日期:2023年03月07日)5吨,购进价格2900元/吨,共计购货款14500元,有购货凭证(产品出库单:0002431)。2023年6月1日,当事人销售给我市调关镇沙湾村种田大户谭家林4吨,销售价3100元/吨,其余的1吨以124元/包销给了周边散户。截止到2023年6月5日,当事人将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已全部销完,共计销售款15500元,其中违法所得额1000元。当事人销售的上述不合格产品外包装的主要标识为:"施必丰?"复合肥料、总养分≥54%、N-P205-K20 、18-18-18、执行标准:GB15063-2009、生产许可证:鄂XK13-001-00089、净含量:40Kg、登记证号:鄂农肥(2010)准字0456号、湖北施必丰化工有限公司、地址:湖北郧县黑水潭大桥、电话:400-100-9393、该产品含氯、含缩二脲,袋内有产品合格证,该批次产品生产日期为:2023年3月7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条“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及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 2、处以罚款19000元; 计罚没款20000元。
19000.00元
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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