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张掖市甘州区张丽英副食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丽英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702MA71DT959P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沙井镇街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市监罚【2024】4号
经查,当事人自称分批从张掖市永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购进涉案食品,其中:“粉丝馆够味酸辣粉”购进24袋,进价2元/袋,销售了9袋,售价2.5元/袋,剩余15袋;“玫瑰三泡台”购进10袋,进价1.8元/袋,销售了3袋,售价2元/袋,剩余7袋;“旺旺蒟弱果冻(苹果口味)”购进5袋,进价2.5元/袋,销售了2袋,售价3元/袋,剩余3袋;“汤好喝招牌猪骨汤面”购进25袋,进价2元/袋,销售了8袋,售价2.5元/袋,剩余17袋;“淳风派焦糖瓜子”购进5袋,进价4元/袋,销售了5袋,售价5元/袋,剩余0袋;上述涉案食品中“淳风派焦糖瓜子”超过保质期后销售1袋(2023年10月27日销售),售价5元/袋,其余食品均在保质期内销售。当事人购进上述食品时已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并索取供货者的资质证明文件,具体购进和销售日期不详。因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涉案食品的进销货记录及票据,无法进一步核实,办案人员对当事人的陈述予以采纳,故本案货值金额182.5元,违法所得5元。
1.对张掖市甘州区张丽英副食店进行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2.对张掖市甘州区张丽英副食店你单位处以 4000 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5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4005元,大写肆仟零伍元整。
4000.00元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