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点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情家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2801MAEC33W36H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国际服装城1号楼4楼(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恩施市监处罚〔2026〕39号
当事人在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国际服装城1号楼4楼从事公考等教育培训,与北京九州展鹏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展鹏教育加盟协议,加盟期限为2025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0日,每年加盟费是15万元,另每年按照收益的5%上交给展鹏教育,师资及教学由展鹏教育负责,当事人只负责运营及招生。当事人于2025年9月开始从事教育培训,至案发共招了24名学员,总共收费18万元。 ?
当事人大厅墙上张贴有师资介绍的宣传画,上面有每位授课老师的简介,其中刘瑾栋老师的简介中有“笔试授课平均通过率70%+,面试状元学员通过率98%”、康乐老师的简介中有“多个班次面试整体通过率均在80%+,最高面试分数96.7分”。执法人员打开当事人抖音平台的网页,发现有当事人于2025年09月20日16点22分在抖音发布的一条视频,内容有对刘瑾栋老师的介绍,并宣称有“笔试授课平均通过率70%+,面试状元学员通过率98%”。
同时查明,当事人发布的广告内容是在没有核实数据真实性的情况下,根据展鹏教育总部发送的资料编辑的,墙上广告宣传画是委托恩施州云创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制作的,制作费用是950.4元。在抖音平台发布的广告视频是当事人工作人员制作编辑的,没有额外支付的广告费用,无法计算其广告费用。在检查当天当事人在抖音平台立即下架了上述视频。...[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作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元。
10000.00元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