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安陆市昌隆超市营业部(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肖仕春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982MA48Y02Y8N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安陆市府城太白广场南侧1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陆市监处罚〔2024〕31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6月31日从安陆市汉丹市场的左奎调料购进生姜20公斤,进价6元/斤,售价7.96元/斤。2024年7月1日,本局执法人员及广检检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生姜进行抽样,抽检购置3.006公斤,其中样品数量为2.006千克,备样 1 千克,货值 318.4 元。2024年7月24日,本局收到上述生姜的《检验报告》(NO: F24070020)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申请复检。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申请复检。2023 年 7 月 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当事人确认以上事实无误,同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上述批次生姜已经全部售出,违法所得 78.4元。当事人表示以后加强学习,防止类似事情发生。...[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予以处罚”的规定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项“对违法行为给予罚款处罚,法律规范条款设定了罚款的上、下限的,处罚幅度按照以下规定裁量:(一)减轻处罚的罚款在法定罚款下限值10%以上、下限值以下(不含下限值)确定;”的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78.4元,罚款10000元整,上缴国库。
10000.00元
安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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