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牧牛庄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贾智皓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082MA47U06Q51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老城镇北街村4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许市监处罚〔2024〕669号
2024年8月29日执法人员收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编号2024SP12502)及相关材料,显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7月28日对标称河南牧牛庄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阿萨姆草莓酸奶(图形商标、规格180克/瓶、生产日期2024-04-08)进行了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经抽样检验脂肪项目不符合GB 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标准指标≥2.5g/100g,实测值1.34g/100g)。2024年8月30日执法人员将上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送达河南牧牛庄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当事人生产过上述批次的阿萨姆草莓酸奶,已无库存。经查,该批阿萨姆草莓酸奶是由阿萨姆生物科技(河北)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牧牛庄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双方签订有代加工委托合同。该批阿萨姆草莓酸奶由河南牧牛庄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开始组织生产,投料1吨,入库成品113箱(180g×48瓶/箱)。该批产品于2024年4月11日出库,由阿萨姆生物科技(河北)有限公司在市场销售。生产该批产品河南牧牛庄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应获加工费1500元。河南牧牛庄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对成品脂肪项目进行检测即出厂销售,其未严格履行生产责任,致该批阿萨姆草莓酸奶脂肪项目含量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GB 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要求。根据委托双方签订的代加工委托合同及当事人陈述,该批产品生产成本不足1万元/吨。当事人已获违法所得1500元。
1、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
2、并处罚款51000元。
罚没款合计52500元。
51000.00元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