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创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云秋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281MA4PWBG626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醴陵市来龙门街道车顿桥社区卫家湾1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21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醴陵市创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何**
醴陵市人民法院
2
2024-08-15
(2024)湘0281民初281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醴陵市创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肖**,漆**,漆**
醴陵市人民法院
3
2023-09-22
(2023)湘0281民初360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醴陵市创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黄**,凌*
醴陵市人民法院
4
2023-09-22
(2023)湘0281民初360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醴陵市创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汤*,邓**
醴陵市人民法院
5
2023-06-28
(2023)湘0281民初246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醴陵市创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任**,刘**
醴陵市人民法院
6
2023-06-15
(2023)湘0281民初246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醴陵市创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易**,郭**
醴陵市人民法院
7
2023-05-18
(2023)湘0281民初195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醴陵市创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易**
醴陵市人民法院
8
2023-05-16
(2023)湘0281民初196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醴陵市创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周**
醴陵市人民法院
9
2023-05-16
(2023)湘0281民初196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醴陵市创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丁**,刘**
醴陵市人民法院
10
2023-05-16
(2023)湘0281民初196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醴陵市创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罗**,徐**
醴陵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1-04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醴陵市创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何**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醴陵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9-21
2024-08-16
(2024)湘0281民初281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醴陵市创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肖**、漆**等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9-01
2023-05-19
(2023)湘0281民初195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醴陵市创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易**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912.00元
民事案件
3
2024-01-06
2023-12-12
(2023)湘0281民初548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醴陵市创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李**、易*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4-01-06
2023-12-12
(2023)湘0281民初549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醴陵市创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李**、钟**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3-06-22
2023-06-15
(2023)湘0281民初247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醴陵市创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张**、何**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3-06-22
2023-06-15
(2023)湘0281民初246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醴陵市创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郭**、易**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3-06-22
2023-05-17
(2023)湘0281民初196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醴陵市创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罗**、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654.00元
民事案件
8
2023-06-22
2023-05-23
(2023)湘0281民初196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醴陵市创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刘**、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943.00元
民事案件
9
2023-03-31
2023-02-06
(2023)湘0281执41号
服务合同纠纷
醴陵市创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王**、丁**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10
2023-03-31
2023-02-06
(2023)湘0281执43号
服务合同纠纷
醴陵市创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颜**、贺**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醴市监处罚﹝2025﹞18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月与醴陵市五环小区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从2023年6月开始,提供醴陵市五环小区(建宸置业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当事人与商户签订《五环小区商铺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合同》第三条约定:“2023年6月2日起水/电费由物业公司收取,电费暂按0.92元/度按月收取,水费按5元/吨按月收取,直至合同期满”。当事人向供电公司缴纳电费的电表1块,户名:醴陵市创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户号:4350000181710,用电类别:城镇居民生活用电,电压等级:交流10kv;电能表编号:433000100000019095581(物业公司转供电总表,以下简称电表5581),电价:居民合表-非居民(1-10kv);当事人物业小区所有用电量都是由电表5581输出;然后再分为两块电能分表,一块电能分表为433000100000032867198(以下简称分表7198),电价:非居民生活用电(上级电能表号:433000100000019095581),当事人用于物业公司办公室公共用电,属于非居民生活用电;另一块电能分表为433000100000032869913(以下简称分表9913),电价:商业用电(上级电能表号:433000100000019095581);当事人用于(建宸置业小区)41、42栋商户电表11块,属于商业用电(工商业电费);当事人电表5581分出转供电电表43块,其中24、25栋分出商户转供电电表21块,小区车库分出转供电电表22块,属于居民电费;由电表5581分出转供电表43块向商户收取转供电电费;当事人物业小区的公共用电(消防、电梯、抽水、路灯等)和分表7198分表9913,由电表5581计费电量;当事人向自来水公司缴纳水费的水表24块(其中经营用水水表3块)。2023年6月至2025年4月,当事人按0.92元/度标准,按月向商户(43户)收取转供电费;当事人按5元/吨标准,按月向商户(21户)收取转供水费。另查明,根据供电公司向我队提供的2023年6月至2025年4月当事人缴纳电费的《电费账单》和醴陵市瓷城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2023年6月至2025年4月《用户历史抄表清单》;经我队核查,醴陵市五环小区24栋、25栋及小区内车库租户转供电用户43户属于居民用电,应按居民合表目录电价0.604元/度的标准收取转供电费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醴陵市五环小区24栋、25栋、42栋转供水用户属于生活用水,根据醴陵市瓷城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生活用水综合水价3.27元/吨的标准,当事人自2023年6月至2025年4月,按0.92元/度向商户共计收取转供电费404084.12元,加价收取转供电费137763.68元;按5元/吨向商户共计收取转供水费37770元,加价收取转供水费13068.42元;当事人加价收取转供电费和转供水费共计150382元。当事人于2025年5月26日收到我队制作的《责令退款通知书》后,积极进行整改并开展了退费工作,将多收取的转供电和转供水费用抵扣物业费或预缴物业费、水电费和现金转账的方式进行退费。2025年6月25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提供的退费名单中,随机挑选了11户对当事人的退费情况进行了核实。当事人将加价收取转供电费和转供水费150382元全部退还,无法违法所得。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5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65000.00元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