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奉化宝康内科诊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曹涛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3MA2J5LD21R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方桥街道居民新村四排三幢1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奉卫医罚﹝2025﹞26号
主要违法事实:你单位位于宁波市奉化区方桥街道居民新村四排三幢1号,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诊所备案凭证》,核准的诊疗科目为内科(提供输液服务)。2025年10月8日至2025年11月11日期间,你单位在宁波市奉化区方桥街道居民新村四排三幢1号开展诊疗活动期间,超出备案的诊疗科目(内科),开展妇科诊疗活动,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16.00元,未给患者造成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未发现你单位存在其他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情节。另查明,开展上述诊疗活动的医师曹涛的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6.00元。处罚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缴款通知单或电子缴款码,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奉化支行,账户: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公园路19号。
对宁波奉化宝康内科诊所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16元;
10000.00元
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局
2025-12-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