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姜槐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魏昌全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33460456600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姜家镇槐园村下坡湾组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巴南市监处罚〔2026〕378号
经查,当事人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650011323126,在位于重庆市巴南区姜家镇槐园村下坡湾组9号场所从事“蔬菜制品”生产活动。
? ?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6年3月24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焦亚硫酸钠(生产日期2025年9月17日,保质期6个月180天,到期日期为2026年3月16日,生产企业:湖南阳岳阳三湘化工有限公司)食品添加剂200g加入500kg水中,并腌制了老姜5kg,辣椒(销售记录品名为红椒)33.5kg,还没生产出成品,当事人产品未销售,故无违法所得。
? ? 另查明,上述腌制的老姜,当事人销售价格3.5元/kg,老姜货值金额17.5元;上述腌制的辣椒,当事人销售价格4元/kg,辣椒货值金额134元,上述焦亚硫酸钠购进价格为70元/袋,每袋25kg,剩余焦亚硫酸钠换算货值金额为162.4元。故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共计313.9元(17.5元+134元+162.4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3、没收违法财物包括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3袋(2袋未开封每袋25kg,1袋已开封剩余8kg)及使用该添加剂生产的老姜5kg、辣椒(销售记录品名为红椒)33.5kg。 。
7000.00元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