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湖北星安电梯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6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莉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1303529227Y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08号3层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27
(2025)沪0114民初252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湖北星安电梯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2
2025-05-14
(2025)鄂0103民初595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武汉恒峰盛世地基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星安电梯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3
2024-06-18
(2024)鄂0103民初6533号
合同纠纷
杨**
湖北星安电梯有限公司,杜**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4
2023-07-28
(2023)鄂0103民初9201号
承揽合同纠纷
陶*
湖北星安电梯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5
2023-06-15
(2023)鄂0103民初9201号
承揽合同纠纷
陶*
湖北星安电梯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6
2022-07-05
(2022)鄂0103民初8244号
缔约过失责任纠纷
马**,马**,马**,何**
杜**,湖北星奥电梯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11-06
2018-10-18
(2018)鄂0102执1833号
承揽合同纠纷
武汉市天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北星奥电梯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7-12-12
2017-11-14
(2017)鄂0102民初4695号
承揽合同纠纷
武汉市天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北星奥电梯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883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夏市监处罚﹝2026﹞38号
经查,当事人与湖北威马楚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电梯维保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实际于2025年10月20日接手该公司电梯维保工作并开展首次维保。2025年10月20日,当事人对湖北威马楚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3#楼8#电梯进行半月维保作业时,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要求双人维保:当事人维保计划明确要求双人开展维保作业,且《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规定部分半月维保项目需双人协作完成,但实际仅安排黄聪聪单人到场作业,却在无纸化维保记录中虚构李杨参与作业并签名。未按规范开展测试:对该电梯应急对讲和应急照明的测试仅进行带电测试,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执行断电测试,导致相关安全设施的应急功能未得到有效核验。
综上所述,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第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5
2
武经开市监处罚﹝2026﹞25号
当事人在电梯维护保养时作业人员涉嫌未按照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违反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二项:“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用人单位未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的”的规定。办案人员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处以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罚款。
2000.00元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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