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耀阳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多智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506349504279D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安阳市龙安区龙康大道中段(安阳市产业集聚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8-10
(2021)豫0506民初1692号
侵权责任纠纷
安阳市耀阳运输有限公司
河南辰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9-01
2021-08-17
(2021)豫0506民初1692号
侵权责任纠纷
安阳市耀阳运输有限公司、河南辰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5-12
2020-12-28
(2020)豫0522民初499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徐**与陈**、安阳市耀阳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85906.82元
民事案件
3
2021-04-20
2021-03-11
(2021)豫05民终92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水冶营销服务部、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03-20
2019-09-23
(2019)豫0522民初502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与徐**、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濮南交罚字﹝2025﹞第1104033号
安阳市耀阳运输有限公司(豫EV2258)在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区域故意采取其他方式逃避检测案
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南乐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27
2
豫安殷交简罚(2025)第0900005号
故意采取其他方式逃避检测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安阳市殷都区交通运输局
2025-09-11
3
豫安龙办简罚字(2024)240211号
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罚款200元
200.00元
安阳市龙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4-06-25
4
豫安县交罚字﹝2024﹞第2201003号
违法超限车辆擅自行驶公路
罚款3400元
3400.00元
安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4-04-29
5
豫安县交罚字﹝2024﹞第2201004号
违法超限车辆擅自行驶公路
罚款3600元
3600.00元
安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4-04-29
6
豫安龙运简罚【2024】100006号
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龙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4-02-06
7
豫安汤交非罚字(2023)00044号
安阳市耀阳运输有限公司超限运输案,其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超限运输
12500.00元
汤阴县交通运输局
2023-12-27
8
豫安交罚字﹝2023﹞第1206002号
2023年12月27日9时30分,安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吴海林执法证号16050017149、耿建功执法证号16050017322在处理徐帅涉嫌扰乱超限超载检测秩序一案中发现:2023年12月7日18时51分,豫ET2819红岩牌重型自卸货车所属公司是安阳市耀阳运输有限公司,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该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410506024422,经通过河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查询,该车营运状态为注销,该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经调查核实,安阳市耀阳运输有限公司实施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安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27
9
豫安交执罚字﹝2023﹞806005
2022年6月5日20时28分,安阳市耀阳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豫EX8322重型半挂牵引车,载货行驶至S225 K26+850处,经治超动态称重检测设备检测时,利用自动报警和LED电子情报板方式告知该车辆涉嫌超限运输,提示该车辆驾驶员立即到指定超限站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当事驾驶员未及时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经审核,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54770kg,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该类型车车货总质量49000kg的规定,车货总质量超限5770kg,超限率为11.77%,当事人主动接受调查处理,该车辆行为属于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以上事实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罚款1750元
1750.00元
安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3-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