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昱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瑞生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201MA77U12G69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友谊商贸城一期三段2-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市税稽罚(2025)34号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方面 1.2021年3月26日,你公司与江西省降龙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降龙)签订工程绿化项目,约定包工包料合计总价1650000.00元。2021年5月10日,你公司以变更货物名称、使用高税率的方式向江西降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7份,发票代码6500203130,金额合计1453539.87元、税额合计188960.13元、价税合计1642500.00元,货物名称为*经营租赁*机械租赁费、*塑料制品*110PPR管、*非金属矿物制品*16滴管等。 2.2021年12月,你公司在与山西一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杰建材)无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以支付开票手续费103510.10元的方式取得一杰建材开具的15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1400214130,金额合计1313654.84元,税额合计170775.16元 ,价税合计1484430.00元。你公司未申报抵扣上述进项税额170775.16 元。 经我局查证及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证实虚开通知单》《税务处理决定书》证实:你公司为江西降龙开具1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一杰建材开具的1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属于虚开发票行为。 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1.2021年机械租赁统计对比表、2021年塑料制品*管、非金属矿物制品*滴管购销统计对比表打印件;劳务承包协议书复印件;记账凭证及发票复印件;杜兵询问笔录,共同证实你公司以变更货物名称、使用高税率的方式向江西降龙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7份。 证据2.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证实虚开通知单》、《税务处理决定书》(长税稽一局处〔2022〕42号)及协查资料打印件;你公司商行对公账户交易明细打印件、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唐瑞生工行卡交易明细打印件、实际控制人杜兵建行卡交易明细打印件;银行存款、应付账款明细账,记账凭证复印件;情况说明;杜兵询问笔录,共同证实你公司与一杰建材之间无真实购销和租赁业务发生的情况下,取得其虚开的1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 证据3.2021年度增值税申报表打印件;你公司2021年“应交税费”明细账打印件;你公司2021年发票认证清单,共同证实你公司取得一杰建材开具的1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 2021年,你公司与一杰建材在无真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5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09-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