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勐龙镇曼掌加油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岩温迪 | 注册资本:1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2801MA7J07GU3H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龙镇曼掌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西景处罚﹝2024﹞171号
当事人明知不得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和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为提高加油速度和增加利润,于2024年4月13日对使用的5号燃油加油机的9号、10号加油枪计控主板(主板编号:C905909、C905986)进行改动和拆装,并破坏其计量器具准确度。2024年4月13日至5月21日期间,当事人的5号燃油加油机9号加油枪出油量:7992.93升,销售金额:68854.47元;10号加油枪出油量:4792.58升,销售金额:41258.84元。出油量共计:12785.51升,销售款合计:110113.31元,扣除依法缴纳的税款2990.17元后,认定违法所得为107123.14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和《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和《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处罚如下: 1.没收加油机计控主板2块(主板编号:C905909、C905986); 2.没收违法所得107123.14元; 3.罚款13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108423.14元。
1300.00元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