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添越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丰繁昌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21MAC0D1AL85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但店镇陆家凉亭村一组(团风聚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旁)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团风市监处罚〔2026〕21号
综上所述,当事人生产经营虚假标注营养成分表的预包装“荷包蛋”的食品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3.1“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九)项“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说的内容负责。”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700元;2、罚款人民币2000.0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3700元。
2000.00元
团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