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旺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树泉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40206163594XY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钢铁街路南东南关小区3号楼101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5-24
(2022)内0402诉前调确221号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
赤峰市旺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
2
2021-04-02
(2021)内0402民初1169号
劳动争议
赤峰市旺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丁**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
3
2020-06-25
买卖合同纠纷
保定市东升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赤峰市旺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8-17
2020-04-27
(2020)冀0607民初6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保定市东升卫生用品有限公司、赤峰市旺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42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红市监处罚〔2025〕3-74号
截止2025年6月18日,《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赤红市监罚告字〔2025〕3号)中的291户企业中有2户注销,7户已年报,其余282户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未办理歇业,且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元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1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2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