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柯果水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婷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621MAC7LCYF1B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浪琴湾公寓北区商业2幢1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柯市监处罚〔2024〕80号
当事人于2023年9月购入30包千岛湖石林日晒面,进价为10元/包,当事人自述生产日期为2023年09月01日、2023年09月12日、2023年09月14日各10包。以15元/包的价格销售出23包,剩余7包。剩余7包中,3袋生产日期为2023年09月01日未标识执行标准,2袋生产日期为2023年09月12日及2袋生产日期为2023年09月14日标识执行标准,为LS/T3212;3袋由执法人员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剩余4包自行处理掉。该千岛湖石林日晒面具体信息为:生产商:淳安千岛湖淳味坊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1千克,生产日期:见包装,许可证编号:SC10133012718002,保质期:八个月,主要成分:小麦粉、纯净水、食用碱等信息。当事人销售的千岛湖石林日晒面未标识产品标准代号,不符合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10在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不包括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产品所执行的标准代号和顺序号。当事人提供了上家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货单据,无法提供销售明细等索证索票。涉案千岛湖石林日晒面货值150元,当事人取得违法所得35元。当事人于2023年12月14日在店门口张贴召回公告,可于2023年12月31日前退回商品。截止2024年1月2日,无人退回。
1.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5元;3.没收3袋千岛湖石林日晒面;4.处罚款5100元。
5100.00元
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