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郑百林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8MA2H02RX3U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百业路9号(何伟机械)5幢2楼211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4-28
(2023)浙0105民初2833号
追偿权纠纷
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杭州越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杭州锦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聂**,浙江易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潘**,刘**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
2022-06-23
(2021)浙0105民初80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郭**,李*,蒲**,郭**
杭州云起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浙江易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北京易行出行旅游有限公司,杭州越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3
2022-05-11
(2021)浙0105民初9452号
侵权责任纠纷
王**,王**,王**
杭州鑫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京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运政罚﹝2026﹞1756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2月27日09时36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海康威视检查时发现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提供服务的驾驶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元捌角。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杭州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元捌角。
10000.00元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26
2
杭运政罚﹝2025﹞1137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8月21日01时20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杭州检查时发现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提供服务的驾驶人员与平台指派驾驶人员不一致。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杭州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16
3
杭运政罚〔2025〕7164
2025年12月18日9时37分,吴江杰通过及时平台接单,驾驶浙AAA3099小型轿车,载客1人从新林路1幢东南侧到建德市先锋职业学校。及时平台是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经营的网约车平台,吴江杰是及时平台注册的驾驶员,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该笔订单已完成,驾驶员收入11.5元,平台无抽成,未发生责任事故和其他从重情形。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6
4
杭运政罚﹝2025﹞16382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18日10时40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西溪路608号(约5公里)检查时发现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提供服务的驾驶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肆元壹角壹分。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杭州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肆元壹角壹分。
10000.00元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29
5
杭运政罚〔2025〕11245
2025年7月14日,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喜龙、张涛通过杭州市约租车监管平台发现浙ABC2120机动车在通过及时用车平台接单从事网约车经营过程中存在人证不符的情况。经检查,2025年5月28日14时59分驾驶员彭宝力通过及时用车平台接单(订单号2505282701710357229),且本次订单状态付款已完成。由于该平台注册驾驶员彭宝力同时在别的平台接单,故未将情况告知网约乘客的情况下将此订单交由驾驶员朱珊珊来完成。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15
6
杭运政罚〔2025〕11206
2025年6月11日,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喜龙、张涛通过杭州市约租车监管平台发现浙ADQ0545机动车在通过及时用车平台接单从事网约车经营过程中存在人证不符的情况。经检查,2025年4月15日8时35分驾驶员王泽通过及时用车平台从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广业街都市水乡·水滟苑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荡街道益乐路嘉绿苑(文二西路),且本次订单状态付款已完成。由于该平台注册驾驶员王泽同时在别的平台接单,故未将情况告知网约乘客的情况下将此订单交由驾驶员陈源来完成。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11
7
杭运政罚〔2025〕11193
2025年6月6日,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喜龙、张涛通过杭州市约租车监管平台发现浙ADN3885机动车在通过及时用车平台接单从事网约车经营过程中存在人证不符的情况。经检查,2025年1月28日18时55分驾驶员朱典员通过及时用车平台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大巴车停车场至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古墩路金田花园,且本次订单状态付款已完成。由于该平台注册驾驶员朱典员同时在别的平台接单,故未将情况告知网约乘客的情况下将此订单交由驾驶员王世龙来完成。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