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如意工业园区金尚烟酒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薛红波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192MABW2DAA82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讨号板村高层写字楼一层15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呼开市监处罚〔2025〕55号
在检查中发现5瓶呼白内部招待酒,外包装中文标签中未依法载明配料表或成份、生产者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有关信息。 经询问调查,涉案产品由当事人于2025年9月16日从内蒙古世纪呼白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购进2箱呼白内部招待酒,共计12瓶,进价为15元/瓶,合计进价180元,店长刘彩云自述,售价为60元/盒,当事人授权委托人康玉清自述涉案白酒未上架,且从未打算对外售卖,其余白酒均用来招待朋友,无销售记录,不能证明存在销售行为,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但10月16日现场检查当天,涉案白酒放置于销售货架上,故对于当事人授权委托人康玉清自述的涉案白酒未上架,且从未打算对外售卖不予采纳。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货值金额计算的意见》(市监稽发〔2021〕70号),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货值金额是当事人实施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所涉及食品的市场价格总金额,货值金额共计720元(12*60=720),此处的60元为10月16日现场检查时,店长刘彩云自述的商品售价。
1. 没收5瓶“呼白内部招待酒” 2. 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5100元)
5100.00元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1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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